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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一家醫美診所,販售的「舒敏」化妝水,被衛生局驗出含類固醇,警方到製造工廠查獲7百公斤原料,還有大批成品,衛生局表示,類固醇具有消炎等治療效果,消費者或許會感覺效果不錯,但類固醇屬於藥品,應該經過醫師處方,擅自添加在化妝水中,已經違反藥事法。
這款「舒敏」化妝水標榜保濕,能使皮膚柔嫩平滑,一位小姐臉部過敏,發炎長痘痘,擦了診所開的化妝水,竟然就好了,她覺得太有效,實在可疑,向衛生局檢舉,結果衛生局在化妝水中驗出類固醇。
中市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:「類固醇,美國仙丹,是針對抗過敏、抗發炎非常有效,或免疫系統的疾病才使用,一定要醫生的診斷,醫師的處方,不能添加在化妝水。」
衛生局表示,口服類固醇會造成腸胃道出血,免疫力下降,長期塗抹在皮膚上,恐怕使皮膚變薄,衛生局會同警方,到製造化妝水的生技公司,查獲7百公斤原料和上百瓶成品,市價高達172萬。
三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郭志弘:「(分裝)小瓶來算的話,1公斤可能獲利6500元。」
陳淑惠:「製造偽禁藥,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罰金1千萬。」
衛生局表示,這款化妝水從98年開始,透過美容診所、沙龍和網路販售,診所負責人表示,不知道化妝水含有類固醇,但根據藥事法規定,販賣和製造都屬違法,檢方將釐清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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